6月26日,南县法院立案庭接到了一个特殊的电话,这是一名来自四川的当事人,想咨询关于诉讼离婚的相关事宜,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初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路途遥远,建议其可以采用“邮寄立案”的方式起诉。
三日后,立案庭收到了这位四川籍女子罗某的起诉材料,经查符合登记立案条件,当天便为其办理了立案登记手续,并将受理材料寄回给了当事人。按照以往的司法程序,当事人需要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前往立案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有些外地当事人千里迢迢来立案,结果因诉讼材料不符合要求往返于住所地和立案法院,跑了不少冤枉路,耗费了大量人力、时间和经济成本。
南县人民法院自2015年4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要求建立起高标准的诉讼服务中心以来,围绕“司法为民”宗旨提供一流诉讼服务,推行了多项便民利民举措,探索邮寄立案方式。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南县法院为方便路途遥远或身体不便的当事人起诉立案,正式推行邮寄立案方式。
同时,为规范邮寄立案实施,更加方便人民群众通过邮寄起诉材料的方式立案,南县人民法院出台了邮寄立案的相关实施细则,对于身在外地、行动不便或因其他正当理由无法亲自来法院立案的当事人,立案窗口人员电话告知当事人立案所需的材料,当事人把起诉材料邮寄至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庭收到邮寄材料后,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优先立案。邮寄立案手续办结后,案件受理法律文书将以邮寄的方式回寄给当事人。此外,南县法院还通过便民短信将案件受理庭室、承办法官、联系方式等温馨提示发送给当事人。
邮寄立案方式自推行以来,因其便民利民的特点广受当事人欢迎,成为了路途遥远或身体不便的当事人在本人不能到场情况下的首选。自2015年5月正式推行邮寄立案至今,南县人民法院共收到邮寄立案材料近三百份,经依法审查成功立案246件,立案率超过8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获得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