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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金秋行动”百日执行大会战首战告捷!
作者:蒋双双 李志谋  发布时间:2017-09-08 10:33:51 打印 字号: | |
  • 依法拘留被执行人涂某山
  • 依法拘留被执行人侯某某
  • 依法拘留涉嫌伪造证据的胡某某
  9月6日,南县人民法院在正式启动“金秋行动”百日执行大会战后的第一天,依法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涂某某、侯某某,以及涉嫌伪造证据妨碍司法机关办案的胡某某三人予以司法拘留,并顺利执行了涂某娥与涂某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打响了南县法院“金秋行动”百日执行大会战的第一枪! 

  涂某娥与涂某山系亲姐妹关系,但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打官司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涂某山在履行期间内偿还其所欠涂某娥的108333元借款。涂某山未依法偿还,原告涂某娥遂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经南县法院执行局调解,双方于2016年1月4日达成协议,由涂某山在每年的7月8日还款30000元,但今年涂某山只履行了20000元,涂某娥遂多次来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其妹今年尚未履行的10000元。2017年9月6日上午,南县法院执行局通知涂某山到法院依法履行剩余的10000元借款。涂某山到庭后,大吵大闹甚至向法官拍桌子,明确表示拒不还款。因被执行人涂某山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法院依法将其司法拘留,在拘留后的半个小时内,涂某山家里立刻送来了10000元执行款,今年约定的30000元全部履行到位。

  因被执行人侯某某未依法履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赔偿款,2017年6月15日上午,南县法院执行局与其电话联系,侯某某在电话里谎称本人在海南打工,后经法官多次询问,才承认人在南县,于是法院通知其在16日上午9时到庭,本人也同意到庭。到庭后,侯某某本人主动提出要在8月30日前履行5000元,明年的1月30日履行剩余的8000元。然而侯某某在履行期限届至后却并未按约履行,法院与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侯某某拒不接听电话,隐匿行踪。2017年9月6日南县法院执行局联系到他,通知其到庭,侯某某明确表示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在执行何某与龚某、段某、南县某水产养殖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南县法院依法查封了段某的一个水产养殖场,胡某某作为案外人向法院主张其已与段某签订了转租合同,法院无权查封,并提供了一份与段某签订的转租合同。法院依法查实该合同时,发现合同未加盖政府公章。其后胡某某在向法院正式提出异议时,法院依法受理后发现当初未加盖公章的合同此时却又被盖上了政府的公章。南县法院高度重视,多方开展调查,并向有关党政部门查证,查实其对此转租合同不知情,更未曾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因此南县法院依法以涉嫌伪造证据妨碍司法机关办案为由将其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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