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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获评湖南“农民大学生培训计划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作者:杨敏  发布时间:2017-09-21 16:20:58 打印 字号: | |
  • 南县法院“农民大学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培训合影
  • 益阳广播电视大学工会主席刘燕与南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曹阳共同为教学基地揭牌
  • 南县“农民大学生”法学专业教学实践专题讲座
  近日,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传来喜讯,南县法院“农民大学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获评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评选的“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这是此次获评的30个单位中全省唯一一个政法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农民大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法律实践及实际调解能力,2017年5月,南县人民法院成立我省首个“农民大学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

  南县法院“农民大学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成立以后,即举办了首次法学实践教学活动,来自全县的236名农民大学生(其中包括120名村干部,20名村官),参加了为期3天的农村实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和庭审观摩学习。由南县法院资深法官结合办案实际和学员的实际工作需要,为他们专题讲解了《婚姻家庭法律问题处理技巧》《民间借贷法律问题》《人民调解实务》等农村实用法律知识,增强了学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南县法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成立以来,获得基层工作人员的一致认可,他们一致表示,通过参加法学实践教学,让他们在平时的基层工作中,在综治民调、维稳和调解工作中,能更好地了解群众需要和诉求,更有效运用法律知识调解邻里纠纷、做好群众工作。同时,南县法院“农民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的成立,也开创了“实训基地 法院”的新形式,拓宽了普法渠道,创新了基层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方式,真正实现了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民自身学习需求,提升政策理论水平、社会管理能力、实用技术水平的培养目标,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培养留得住、用得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对建设法治南县、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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