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把我弟弟的名字和照片从悬赏令上撤掉,我们家人愿意替他还钱。”被执行人徐某的姐姐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南县人民法院,请求执行法官组织其与申请执行人钟某进行再次调解,表示愿意立刻履行全部债务。
2011年7月,被告徐某立据向原告钟某借款40000元,并且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以其儿子名下的存款作担保,同时出具了一张其儿子签名的申明书。后经法院查实,该申明书系徐某伪造得来,从2013年5月起,被告徐某就去向不明,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还款未果,遂提起诉讼。法院立案执行后,未能查找到徐某的可供执行财产,其本人亦搬离住处,无法查找。
而如今,徐某的家人为何主动到法院履行呢?
原来,几天前,徐某的姐姐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看到了同事转发的由南县法院微信公众号执行悬赏公告,发现弟弟的名字赫然在列。姐姐连夜回家质问徐某,在家人的劝说之下,徐某向家人吐露了事情的原委,家人们一致同意筹钱代他履行。之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之下,双方就履行标的达成了协议,徐某的姐姐也把钱交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中,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徐某是南县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发布后,第一个主动浮出水面的“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