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周法官,这下我们终于可以放心地过个年了!”当领取到被拖欠的工资时,农民工彭某某、周某某露出了幸福的微笑,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说,这是近日发生在南县法院执行局的一幕。
南县某物流公司拖欠农民工彭某某、周某某工资共68950元,但因协调无果,彭某某、周某某诉至南县人民法院。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该物流公司未在协议期限内履行,两农民工遂在2月6日向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县法院执行局立案后,迅速启动快执机制,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南县某物流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法官根据省高院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执行的措施,从南县某物流公司账户上将彭某某、周某某的工资扣划执行到位,在年终岁尾之际,彭某某、周某某拿到了自己辛苦赚来的68950元工资,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南县人民法院为切实解决涉农权益保障问题,妥善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成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并专门开通了立、审、执“绿色通道”,辅以诉讼服务引导,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立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兑现涉农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同时,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涉农民工权益判决裁定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优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