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工作精神,深入推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南县人民法院自2月8日起开展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重点对劳务合同纠纷、抚养费、赡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拒不履行义务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和清理。
为了保证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南县法院执行局打破常规工作状态和方式,集中警力,采用夜间执行、假日执行、错时执行、突击搜查等方式,综合运用强制、惩戒、威慑、教育等手段,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采取搜查、罚款、拘留等强有力措施,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充分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对案件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车辆、房产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对查询到的财产依法进行冻结、扣划;加强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挤压其生存空间,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
案例一 
侯某申请执行钟某某、曾某某身体权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在外务工,执行干警曾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查找未果,同时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以执行,案件陷入中止状态。2月11日,经申请人提供两被执行人在家的线索,执行干警火速赶到现场,传唤两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谎称对法院判决不知情。经执行干警出示判决书、说明案情后,被执行人才承认确有此事但表示无钱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深知如果不履行义务,将在拘留所度过春节,失去和家人团圆的机会,次日即写下悔过书,并委托家人将案款23817元全部履行到位。
案例二
陈某某与彭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彭某某拒不履行义务,陈某某无奈向南县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构成十级伤残,且丈夫收入偏低,治疗费用紧张。执行局受理案件后,联系彭某某,得知其在外务工,彭某某表示年底会主动来履行义务,申请人陈某某表示同意。然而年底已至,执行人员联系彭某某,起初其拒接电话,之后更是关机,下落不明,意图躲避债务。虽启动法院与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临控机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一直未能查到其下落。2月14日,正值过年前一天,申请人提供彭某某已回家的线索,执行干警马上来到彭某某家中,恰逢彭某某外出送亲,于是留置送达传票,要求其家人通知其次日主动到执行局履行义务。彭某某来到执行局后,对其必须履行的金额表示不理解、态度强硬,认为赔偿款应扣除判决之前已经支付给陈某某的1000元交通补贴。执行员对此耐心解释,并就相关法律知识予以解读,彭某某疑惑尽去,与陈某某当庭达成和解,此案就此告结。
案例三
李某某申请执行徐某某、黄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干警曾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徐某某、黄某某未果。2月13日下午5点,执行干警一行冒着小雨、顶着寒风,在泥泞的乡间小路上奔波,找到了黄某某位于沅江的住所,被执行人黄某某正在家中。执行干警依法将黄某某传唤到法院,要求其报告财产,黄某某坦白她和丈夫在广州打工,每月均有6000元左右的工资,但对执行案款,她仍不愿意履行,于是执行干警以黄某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为由,依法将其拘留。
案例四
农历正月初四,正值新春佳节与家人团聚的日子,正在走亲戚的南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清荣接到某案申请人的电话,声称被执行人在其岳母家中,请求法院派人去寻找被执行人。由于被执行人之前一直在外省务工,无法取得联系,也无其它财产线索,案件一度陷入了执行不能。鉴于此,李清荣局长当即通知7名家在县城的执行干警火速集合,快速赶到了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岳母所在地北河口乡。据了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是亲姐弟,当天是他们的母亲大寿,所谓的被执行人岳母家其实是申请人自己母亲家。见到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家中所有亲戚纷纷指责申请人,父母连喊没有这个女儿,弟弟也说要姐姐滚出去。而在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被执行人未在现场。执行干警跟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宣讲法律,最后被执行人的父母和弟弟同意配合法院的工作,要被执行人在近期主动到法院去处理此案。
此次春节专项执行活动突出执行信息化运用,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充分体现法院探索涉民生案件“快速、主动、优先”的执行机制,共对13名被执行人进行了突击执行,夜间执行4次,春节假期执行6次,拘留8人,执结案件5件,确保涉案群众合法利益及时兑现,彰显司法权威,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