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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南县法院:夜间执行抓“老赖” 一次执结4起案件
作者:谌丽  发布时间:2018-04-04 17:31: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县法院一晚执结了四起合同纠纷案,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极大地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此四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同一人,2014年10月,被告王某某分别与原告罗某某、宋某某、肖某某、陈某某签订《合同书》,约定原告以现有旧房及土地占用面积为投资,被告出资,在原告的土地上拆除旧房建新房,被告以房屋及车库作为回报,约定交房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期限届满时,被告不能如期交付房屋及车库,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相关房屋产权证书亦未办理,原告遂将王某某起诉至南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仍未履行义务。原告于2017年10月17日来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王某某未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3月30日,正值执行局干警晚上加班之际,该案申请执行人宋某某打来电话,提及被执行人王某某正在一朋友家打牌,执行法官曾三番五次去到王某某家中,王某某均不在,执行法官深知这是个抓到王某某的一次难得的机会,于是当即请示执行局李清荣局长,李局长马上召集干警,表示务必将这个“老赖”拘传到法院来。晚上8点,执行干警一行驱车来到王某某打牌的场所,经过周密部署,兵分两路,一组直接进楼查找王某某,另一组堵住该楼所有出口,防止王某某逃跑,最后成功将王某某抓获,并将其带至法院。

  王某某被带至法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向其做思想工作并释法明理,无奈王某某仍态度蛮横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次夜间执行行动于深夜11时结束。拘留次日,承办法官提审了王某某,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将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再次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王某某在法院的高压态势下终于醒悟,同意向四名申请执行人交付房屋和车库,并积极配合做好交付事宜,这四起历经波折的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南县法院院长丁贤表示,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人难寻、财产难找,法院干警要抓住最好时机,运用多重手段,最大程度地找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通过在被执行人心理防线低的凌晨、午间、夜间、节假日开展专项行动,并对拒不执行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惩促信,切实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履行及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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