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节目以“‘收’来的刑罚”为题,对南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进行了深度报道。南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兴走进演播现场讲述案件审理的来龙去脉,并详解不为人知的案件细节。
《法治天下》是一档由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与最高人民法院合办,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与中国教育电视台联合出品的法制类电视节目。该节目是全国第一档以法官为主体、法庭现场为背景、裁判心路为主线的电视日播节目,通过法官以案说法,讲述典型案例,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好声音。
此次张兴法官接受采访的案件,是南县首例进入刑事审判程序的污染环境案件。2017年5月4日,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14日期间,被告人殷某在南县明山头镇南?r口村原粮站内,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任何相关部门许可证与审批的情况下,明知是废弃的医疗废物,而予以收购,并将收购来的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混合堆放在一起,重量达6.042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经南县环境保护局认定,被告人殷某收购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将收购的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混合放置,致使所有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
南县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及证据,认为被告人殷某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鉴于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遂对被告人作出了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以案说法:通过本案我们可以看到,非法收取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就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即便当时收取的时候并不知情,是无意中收过来的,在分拣的时候发现了这些医疗废物,但是仍然非法处置了这些危险废物,所以在量刑上面是一样的。一旦发现危险废物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通过有资质的部门配备专业的人员和工具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制作和播出《法治天下》节目,是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要始终坚持新时期党对新闻工作提出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丰富的案例资源优势,充分调动广大法官积极性,用真实生动的法治故事,以形象直观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形成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不断提升法院新闻舆论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南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普法责任,不断探索新举措,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语言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递中国法治好声音,切实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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