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为120名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总金额高达44166900元,在保险期间,当法官们遭受意外伤害死亡、伤残或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治疗均能获得相应的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保险金最高可达60万元。这是南县人民法院继2017年首次投保后,第二次为全院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近年来,各地法院法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频频遭到当事人的恐吓威胁、跟踪骚扰、暴力侵害,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不容小觑,为积极应对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可能遭受到的不法侵害,南县人民法院大力加强机关安保建设,着力升级门禁、安检系统,建立全省首家公安驻基层法院警务工作站,实现审判区和办公区、家属区彻底分离,设立专区接受当事人咨询、接待来访,有效维护了诉讼秩序,防止了安全事故发生,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依法履职筑起了一张强有力的“保护网”。同时,组织全院干警每年进行定期的体检,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文体活动,提高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身体素质。
南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机制,着力为全院干警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真正把保障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极大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了院领导班子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抓队伍、促审判,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