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芳与李某某、廖某某、彭某某、曹某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4月25日经南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彭某某、曹某顺一直未履行腾空房屋的义务。2018年5月29日曹某芳向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当天立案执行。
拒不腾空  多次上门
2018年6月6日,南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彭某某、曹某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其在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动腾空占用房屋,并告知逾期履行义务法院将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2018年6月12日,南县法院再次向被执行人送达房屋腾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6月14日前主动履行腾空占用房屋的义务。至2018年6月19日,被执行人一直在继续使用占用房屋,未主动履行腾空房屋的义务。
强制腾空  无故受阻
2018年6月20日上午9时许,南县法院执行局一行7人在执行局政委彭朝红的带领下,再次上门。在出示工作证并表明身份后,再次要求被执行人彭某某、曹某顺腾空占用的房屋。但被执行人彭某某以自己已经购买涉案房屋为由拒不腾空。鉴于此,承办法官要求被执行人彭某某配合,到南县法院做进一步的调查,然而被执行人彭某某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再三阐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然我行我素,拒绝配合。为此,南县法院准备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对被执行人彭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在准备带离被执行人之时,被执行人的亲戚龚某、彭某勇、陈某某三人上前阻碍执行干警正常执法。警告无效后,执行干警向阻碍执法的无关人员喷射了警用催泪剂。
突发险情  临危不乱
在要求被执行人彭某某上车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毫无预兆突然摔倒在地。在被执行人身体健康情况不明的情况下,本着文明执行、生命无价的理念,执行局政委彭朝红要求执行干警控制好个人情绪,不得与群众发生过激冲突并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报告给了执行局局长李清荣,后李局长迅速将此事向院长丁贤报告,并报至市中院与县委领导。而此时龚某、彭某勇、陈某某开始对执行干警各种谩骂与威胁,并暴力阻碍正常执法。
由于事发突然,不明真相的群众反映较强烈,特别是被执行人曹某顺(被执行人彭某某之夫)多次指责法院干警殴打了彭某某。为了证明执行干警的清白,更为了被执行人彭某某的身体健康。11时许,执行局李局长亲自带队一同转送被执行人彭某某至益阳市中心医院做全面诊治。当天下午2点左右,在查看检查结果后,接诊医生表示被执行人身体健康、无任何异常。
司法拘留  态度急转
得知检查结果后,执行干警悬着的心也放下了,当即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为由对被执行人曹某顺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司法拘留后,曹某顺态度急转,不但主动向南县法院说明因自己不知情错怪了执行干警,更表示愿意马上履行腾空的义务。下午4点30分,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曹某顺送至拘留所,这时才突然感觉饿了,回头一想,时间太紧,午饭还没来得及吃。
谣言四起  影响恶劣
晚上7点左右,执行干警突然收到朋友发来的截图,截图显示某微博用户捏造事实,散布南县法院执行干警暴力执法、医院检查出被执行人颅内出血的虚假言论。
同时也有很多不明情况的群众致电执行干警,指责执行干警执行方式过激,执行干警一边耐心地解释说明,一边连夜提审曹某顺,将现场执法视频展示给其观看。并要求其电话通知上午阻碍法院执行并发表虚假言论的龚某、彭某勇、陈某某等主动到南县法院说明情况,否则南县法院将对阻碍执行者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依法依规  全程记录
本着阳光执行、全程留痕的执行理念,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行过程。回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反复研看视频画面,并向院领导请示汇报下一步处理办法。院领导在观看执法过程后,表示执行干警执法完全合法合规,对于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行为要坚决重拳出击,按照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拘留罚款  坚决执行
6月21日,南县法院执行局在茅草街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再次至龚某住所处,鉴于龚某不在住处,执行干警在龚某的住处张贴了拘传票,传唤其在6月22日到南县法院接受调查。同时通过茅草街派出所、八百弓社区工作人员向阻碍执行、暴力抗法的龚某、彭某勇、陈某某等人讲明拒不配合法院调查的法律后果。
迫于各方压力,6月22日龚某、彭某勇、陈某某主动到南县法院接受调查。到案后,法院执行干警将现场执法视频展示给了龚某、彭某勇、陈某某,观看执法视频后,三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作出了深刻的检讨。
鉴于三人阻碍执行、暴力抗法的行为,南县法院分别对龚某、陈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对彭某勇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其主动在微博澄清事实。下午,彭某勇已经主动缴纳罚款。
后续
法院人始终坚守着公平正义的办案原则,也一直为打破执行难这一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而全力奋斗。基本解决执行难,需要无数法院干警的辛勤付出,更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理解。捏造虚假事实的谣言、诽谤不仅是不负责任的个人私欲发泄的表现,也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无视。妨碍执行、暴力抗法更是对法律尊严赤裸裸的挑衅。
对于另外一名尚未主动到案阻碍执行、暴力抗法的人员王某某,南县法院将再次督促其在三日内主动来南县法院接受调查处理。逾期,南县法院将采取包括拘留、罚款在内的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执行到底,全力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