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攻坚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法院执行工作,近日,南县法院开展了以“理性认识执行难”为主题的专题宣传活动。
随着执行攻坚战的全面打响,很多执行案件已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仍有部分案件,即使法院穷尽了各种手段也无法执行到位,这就是所谓的“执行不能”案件。而实际情况是,当事人并不能有效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案件。在“执行不能”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干警往往需要花很多的时间进行解释沟通,即使这样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为此,南县法院期望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让当事人能够更加深入地认识法院的执行工作,理性认识“执行难”。
南县法院通过宣传看板对“执行不能”案件作出了详尽的说明,向人民群众阐明“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的案件,是客观上执行不能,本质上属于当事人应当自己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不属于应由法院解决的“执行难”。而对于“执行难”案件,南县法院郑重承诺,将采取各种执行手段,创新执行方式,使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为深入引导案件当事人理性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界限,南县法院在执行立案窗口摆放《致申请执行人的一封信》《解读“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别》等宣传材料,进一步直观地进行宣传,提高大家对执行工作的理性认识。
今年以来,南县法院党组坚持把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列为当前法院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