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上午,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湖南鑫农油脂有限公司与南县鑫欣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此次“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与会债权人投票,参会的144家债权人全票通过了《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18年6月8日,因被执行人湖南鑫农油脂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在征得吴某某等债权人同意后,南县人民法院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收到移送函与相关材料后,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组成合议庭,对该企业现状进行初步审查,约谈执行案件债权人,经审查该案符合受理条件,于2018年9月20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吴某某对湖南鑫农油脂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湖南鑫农油脂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南县鑫欣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以与湖南鑫农油脂有限公司财务混同等为由,申请合并破产,经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后,南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6日裁定受理合并破产申请。
由于该案涉及债权人数众多,债权标的额巨大,为确保此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民二庭庭长及合议庭成员多次组织管理人及相关债权人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管理人汇报破产清算工作进度,了解相关债权人的诉求与困难,争取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积极做好各类债权人的释法明理工作,保障案件平稳推进。
在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合议庭宣读了债权人会议职权,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组织债权人对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进行了表决,通过与会债权人投票,参会的144家债权人以100%的赞成率通过了《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评议,南县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湖南鑫农油脂有限公司及南县鑫欣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该案的成功宣告破产意味着涉此企业的7件执行积案全部终结。
南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法院审判职能,既实现了破产审判与执行的无缝对接和资源共享的突破,推动破解“执行难”,又公平公正维护债权人利益,推动“僵尸企业”清理,淘汰落后产能,保证了经济秩序健康平稳发展,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