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以及《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1月24日,南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机关一、二支部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具体行动,南县人民法院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旨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每一个党员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得到锤炼提升。
会前,南县人民法院机关一、二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重要指示、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进行广泛谈心谈话。
会上,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贤及其他院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机关一、二支部书记盛敏、钱峰代表支部班子对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摆问题,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同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具体措施。支部委员及党员依次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谈感受,谈体会,全场气氛严肃认真又不失和谐。
最后,丁贤院长对会议进行了点评,强调2019年的党建工作中党支部要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立足创新,寻求支部活动多样化、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常态。党员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进一步锤炼党性,提高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