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南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部署安排,9月24日,南县人民法院机关一、二支部组织法院党员干警前往南县德昌公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书记、院长丁贤及其他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本次活动。
在主题教育活动现场,全体党员干警瞻仰段德昌烈士纪念碑,丁贤院长带领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随后,党员干警通过参观段德昌生平事迹陈列馆,聆听学习革命先烈先进事迹,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丁贤院长在参观段德昌生平事迹陈列馆时强调,我们要始终铭记段德昌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真理、敢于担当;心系群众、浴血为民的革命精神。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老一辈革命烈士留给我们的这种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发扬光大,转化为建设美丽南县的巨大动力。
本次革命传统教育活动是南县法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个缩影,旨在让全院党员干警弘扬革命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段德昌1904年出生于南县南洲九都山九屋厂(今南洲镇火箭村),是我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中国工农红军的高级将领,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初,成功地领导了公安县年关暴动,点燃了荆江两岸的革命烽火,1929年春,他率洪湖游击队进入江陵、石首、监利县境开展游击斗争,创造性地总结出“敌来我飞,敌去我归,人多则跑,人少则搞”的游击战术,粉碎了敌人对洪湖的三次围剿。1933年段德昌蒙冤遇难,年仅29岁。1952年毛泽东为段德昌亲属签发了共和国第一号“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