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今天上午,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贤,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小军,部分庭室负责人及干警来到桂花中央广场进行法制宣传。
活动中,南县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群众的咨询进行耐心解答,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南县法院开展本次“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旨在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让法治宣传日成为百姓熟悉法律、认识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使现代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历届宪法宣传日主题: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