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建党100周年,缅怀革命先烈,激励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队伍政治建设,深入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3月12日,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德昌公园革命烈士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和红色教育。
在庄严肃穆的烈士纪念碑下,党员们面对鲜艳的党旗庄严地举起右手,情绪激昂,铿锵有力,用一字一句的誓言表达着自己不忘入党初心、传承先烈精神的坚定信念,每一位党员的心灵再次受到了震撼和洗礼,再一次感受到了入党的光荣与神圣。
段德昌(1904-1933),是中国工农红军杰出指挥员,军事家。1926年6月毕业后,到国民革命军第8军1师政治部工作,参加北伐战争。1927年参加“八一南昌起义”。大革命失败后,在南县、华容、石首、公安等地进行革命活动。1928年5月,他率领游击队渡江东下,初创了洪湖根据地的基础。后来,与周逸群、贺龙一道,成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始人。1929年春,率洪湖游击队进入江陵、石首、监利开展游击战争,建立了三县红色政权。1933年5月,由于苏区内部“肃反”扩大化,段德昌被错杀。
在波澜壮阔的革命战争中,许多仁人志士浴血奋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中序号为00001号的烈士就是段德昌。牺牲时年仅29岁的段德昌,虽然一生短暂,但留下了廉洁自律、大公无私、志在苍生的良好家风。
走进段德昌生平业绩陈列馆,站在段段史料、张张图片前,这名共和国“一号烈士”让人动容的一生,一一呈现在眼前。
弘扬英模精神,感受英模力量。此次现场红色教育活动,让全院干警再一次感受了段德昌等老一辈同志“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思想受到了深刻的洗礼。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司法审批工作中,将充分发挥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忠于职守的革命精神,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