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南县法院是的主要职能是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县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全面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院现有在职人员85人,离退休人员61人。总编制为99个。
(二)机构设置。内设职能机构14个,下辖5个法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法院本级。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2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9.0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8.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4.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万元,主要是因为省财政厅要贯彻过紧日子的文件要求,下达的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232.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9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9.7万元,卫生健康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万元,主要是由于收入预算减少,支出预算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32.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17.7万元,占85.88%;社会保障和就业119.7万元,占5.36%;卫生健康92.5万元,占4.14%;住房保障支出103万元,占4.6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 19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87.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作业务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其中: 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72.7万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换装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3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1.3%,主要是因为每年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无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注:如某大类无采购预算,则填“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无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万元,项目支出15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