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男,42岁,中共党员,本科文化,一级法官,现任南县人民法院九都山法庭庭长。九都山法庭负责审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近三年来,李敏带领全庭同志共办理交通损赔案件600余件,涉案标的4000余万元,结案率达到95%,所结案件调解率达到60%以上,上诉案件无一发还重审,没有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因为裁判不公而引发当事人缠访缠诉。2018年,九都山法庭被评为全县“优秀二级单位”,李敏个人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益阳市十佳政法干警”多次被县委、县政府嘉奖并记“三等功”一次。
一、以创新的热情推动工作。2019年,南县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24家“道交一体化”试点法院之一,作为庭长的李敏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创新道交事故审理模式,积极探索新形式下矛盾化解方式。一是注重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与交警部门衔接,设立“道交一体化调解平台”,在交警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被群众称为“设立在交警队的法庭”。特别是对疑难复杂,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有选择性的将案件庭审安排在交警队进行,不仅让群众通过旁听对案情更加了解,而且还使办案交警通过了解案件审理程序,从而对事故取证、责任认定更加认真、规范,起到了良好的普法作用,三年来,李敏共开展巡回审理活动20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交警部门干警参与旁听100人次;二是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办案过程中,李敏特别注重对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矛盾的化解。2020年9月,段某因疲劳驾驶,在南县南茅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致伤6人,且保险严重不足,该事故如果不能及时处理,极易导致群体性事件。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李敏通过多次找保险公司,肇事司机及伤者了解情况,苦口婆心平息伤者此前的委屈情绪,最后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共计赔偿180余万元给6位伤者,此案纠纷得以最终化解。2020年,由李敏经手办结的案件调解率达到60%,而且,随着调解率的提高,案件上诉率、申请执行率明显下降,执行到位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交通损赔案件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一些当事人为获得更大的利益,在证据上鱼目混珠,甚至证据造假。因此,对一些必须判决的案件,李敏严把证据关,尤其对关键证据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确保证据真实性,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其次,以“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巩固年”为契机,加大结案率、调解率、当庭宣判率以及裁判文书上网率指标的提升,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以奉献的热情服务群众。一是为低保户、精准扶贫对象提供司法服务。张某是南洲镇某村的五保户,膝下无儿无女。去年年底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肇事车辆及保险公司均位于河南,被告之间相互推诿责任,均不愿意来南县对事故进行处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我们迅速了解案情,了解到案件事实清楚,如果调解则更有利于矛盾化解并减少诉累。在征求原告意见的基础上办案法官冒着严寒驱车数百公里来到河南郑州,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及肇事司机被法官敬业精神所感动,一致同意对案件进行调解处理,并在调解笔录上当场签字,目前,张某已经顺利的领取到了该笔赔偿款;二是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展上门服务。针对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受伤这一情况,我们通过上门送达、巡回审理等措施,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的服务当事人,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三、以清廉的态度守住底线。认真领会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并积极践行。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事关民生,因此,李敏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自觉拒绝请吃请喝,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并经常对庭里的同事说,法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用好手中的权利才能对得起“法官”神圣的职业。正是凭着这样的态度,李敏在所经办的每一个案件中都能秉承公平与正义的原则,让每一个当事人最大限度的感受到司法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