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进一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凝聚法治力量,3月30日,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观看了政法英模教育宣传片《邹碧华》。
邹碧华,1967年1月18日出生,江西奉新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入党。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4年12月10日,他在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的途中突感不适,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生命定格在47岁。201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5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分别追授邹碧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多办案、办好案、让人民满意。”一直是邹碧华在工作中的信条,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首创法院可视化管理机制,为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突出贡献;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他终身为了事业鞠躬尽瘁,敢啃硬骨头,甘当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
观影结束后,干警们纷纷为邹碧华同志的事迹点赞,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燃灯更需要护灯,要坚定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要坚定理想信念,怀揣法治梦想,不断学习,掌握坚实的专业知识,为了法治中国,坚定前行,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