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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女赡养扯皮,耄耋老太怒上法庭
作者:李永忠 颜锋  发布时间:2021-05-07 10:42: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庭前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2021年3月,家住浪拔湖镇的老人胡某春到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四个子女支付赡养费。今年85岁的胡某春现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均已成家。胡某春诉称,其在丈夫去世后,独自一人生活在乡下。2017年1月起,胡某春因中风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四子女协商后决定由三个女儿轮流照顾,其儿子朱某良因在外务工,每月支付赡养费用。但从2019年起,二女朱某兰拒绝照顾胡某春,也不愿支付赡养费,其他子女刚开始还尽了赡养义务,但看到朱某兰不尽赡养义务,其也开始慢慢不照顾胡某春了。

承办法官李永忠初步了解案情后,敏锐地察觉到,本案的关键在二女朱某兰身上,决定上门与朱某兰当面沟通,了解其不愿意赡养老人的真实想法。朱某兰称,起初她也是愿意照顾母亲胡某春的,但其婆婆也因中风瘫痪在床,她精力有限,且根据当地习俗,应由哥哥朱某良负责养老。李法官耐心细致的从法律、家庭伦理等方面和朱某兰进行沟通,朱某兰最终同意继续赡养胡某春。随后,李法官与胡某春的其他三个子女一一联系,最终,四个子女就如何赡养胡某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结案后,胡某春及四个子女均对李法官表示了感谢。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南县人民法院将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许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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