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同时今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国家安全观的宗旨,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同时为我县国家安全工作开展,更好的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南县县委国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南县人民法院认真组织开展活动主题为:“国家安全无小事”系列宣传学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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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法院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集中观看《生命线》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特别节目、南县国家安全教育日公益宣传视频、湖南省“我和新时代国家安全”宣讲比赛等国家安全视频,以及悬挂横幅、LED屏滚动播出安全标语等形式,认真开展此次活动,引导干警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观的深刻内涵,将国家安全有关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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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责任和基本义务。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同样也需要发挥每一个公民的力量。安全的国、安全的家,需要你我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