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南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开展履职监督工作的安排,4月22日上午,南县人民法院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履职监督对象工作部署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小军主持,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钱峰和接受履职监督的6名员额法官参加。
会上,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钱峰就《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南县人民法院两官履职监督工作评查方案》落实情况作了汇报。审判管理办公室已将6名员额法官三年来办理的案件登记造册,并对6名员额法官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进行了统计分析。要求6名履职监督对象于本月底之前提交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并对报告的内容、篇幅、格式作了进一步强调。
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小军强调,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法官履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履职监督的政治自觉性,确保思想不懈怠、行动不脱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二要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开展自查自评,客观全面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到即知即改、边评边改,确保履职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接受履职监督的6名员额法官表示,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撰写履职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旁听庭审、卷宗评查等工作;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办案质效。
人大常委会对法官开展履职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人民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员额法官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