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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事迹镌心铭骨 法院综合办多形式学习《人民法院英模事迹选编》
作者:李丽芬  发布时间:2022-05-12 14:59:19 打印 字号: | |

5月6日上午,法院综合办公室组织全室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法院英模事迹选编》中邹碧华、谭彦、宋鱼水、郭兴利、黄志丽等同志事迹。综合办公室采取分别讲,集中听,集中收看视频的方式,由办公室蒙美蓉、李丽芬领学了五人的先进事迹,由办公室许泽峰制作了视频资料进行播放。



不管是公正为民、勇于担当的好法官邹碧华;还是为人民燃烧生命的“铁法官”谭彦;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愚公法官”李庆军;执法先锋宋鱼水;背着国徽,巡回办案的郭兴利;最美奋斗者黄志丽。他们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坚持公平正义,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以崇高的法治信仰、深厚的为民情怀、忘我的拼搏奉献,谱写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感人诗篇,用青春和热血铸就了一座座不朽的精神丰碑,为全国法院广大干警树立了光辉的学习典范,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供了精神动力和鲜活教材。

作为法院人,判断自己人生成功的标志理当是:看我帮助过多少人走向幸福;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让每一个当事人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是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对每一个人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和保护以及法律的权威。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全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次学习,大家深有感悟:生命最可怕的不是青春的流逝,比那更可怕的,是生命热情的流逝,作为法院人,就是要继承和发扬他们的理想信念和实践创造,带着他们心中的那团火,奋力前行。



 
责任编辑:蒙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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