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案发以来,我每天都在愧疚和后悔中度过,以泪洗面,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家人和同事,我所犯的罪行应得到法律的严惩,但请求法庭看在我主动交待犯罪事实,主动退赃,认罪认罚的诚恳态度上,对我从轻处罚,让我能早日走出监狱的大门,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我将用余生回报社会。” 被告人何超群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深深地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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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上午9时,随着法槌的敲响,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南县妇幼保健院原党委书记何超群涉嫌受贿罪一案。县纪委监委、县直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妇幼保健院班子成员、卫健系统党员干部代表和被告人家属共计70余人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何超群利用其担任南县中医院院长、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之便利,接受罗某某、段某等6人的请托,在药品配送、医疗设备、耗材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款结算等方面为其6人所在公司或个人提供帮助,共计非法收受现金人民币212万元、港币4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超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展开,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何超群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最后的陈述中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地忏悔。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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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昔日的同事坐在被告席接受审判,从曾经优秀的领导干部到身陷囹圄,教育更加深刻,心灵受到的震撼也更加强烈,我们一定要以案为鉴,自警自省,坚定廉政信仰,严守法纪底线。”庭审结束后,卫健系统某党员干部这样感慨道。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深切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真正体会了“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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