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南县法院发出首份涉刑事《家庭教育指导令》
作者:李敏 廖英  发布时间:2023-05-30 09:43:41 打印 字号: | |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教孩子向上、向善是每一位父母需要专注一生的事业,也是法院依法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点工作。2023年5月18日,南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就近期判决生效的一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向未成年被告人小宏(化名)的监护人发出了首份涉刑事《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在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过程中,少年法庭法官当场为监护人讲解了该令的相关内容,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告诫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治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引导未成年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告知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违背该令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护人在收到指导令后当场表示,因为其忙于工作,一直以来忽视了对小宏的关心与教育,导致小宏误入歧途,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在小宏完成改造回归社会后,其会积极正确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加强对小宏的关心与管教,引导小宏走上正道,也会加强对小宏的技能培训,让他掌握一技之长,有独立的谋生技能,能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财富,做对社会有用之人。

南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综合运用司法审判、回访帮教、普法宣传、司法建议、家庭教育指导等手段,着力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下一步,南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将不断改进和完善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多措并举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擎起一片“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蒙美蓉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振兴东路2号

邮码:413200

电话: 诉讼立案:0737-5821228 0737-5236826 办公室:0737-5221613

民意沟通邮箱:hnnxfy_mygt@chinacour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