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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你及时还房贷了么?
  发布时间:2023-06-29 08:39:04 打印 字号: | |

购房在大众心中是一等一的大事,随着房价扶摇直上,一次性付款的情况日渐减少,采用按揭贷款分方式支付房款已成为常态。通常买房时,购房人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预售房对该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开发商对该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对于按揭借款买房更是要准时还款,一旦未能按时还款应该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如果认为逾期没关系就大错特错了,房贷逾期不仅会留下信用记录污点,也会产生罚息加重负担,更甚有可能导致房产被拍卖。本案例就因购房人未能及时偿还贷款而产生。



案情简要


借款人某甲于2021年与中国某银行签订《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房产开发商为该笔借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即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权证书并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止。借款人于2022年8月开始未按约偿还银行借款,因而引发纠纷。



案件审理


南县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以后,邀请相关银行员工观摩本次庭审。庭审前,法官就审判中常见问题向银行员工阐明金融借贷业务存在的风险点。庭审过程在法官的主持下,充分开展举证、质证、调查及辩论等环节。银行员工表示通过此次观摩通俗易懂的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既增强守法意识,又感受法律的权威,对之后工作更是受益匪浅。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法院认为借款人逾期未还款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中国某银行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借款人应向中国某银行提前清偿所有剩余贷款及相应利息、罚息;房产开发商为该贷款提供了阶段性保证担保,涉案房产在未能办理抵押手续的情况下,房产开发商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官了解到借款人在2022年8月之前都是按时还款,考虑到借款人经济周转出现困难,一次性也难以承担如此大金额的清偿责任,而且因涉及房产开发商,如果房产开发商代为清偿后,会引发后续执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问题,为促成该案达到共赢局面,法官积极组织银行、借款人、房产开发商在庭审后多次进行调解,最终银行、借款人、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借款人仍可依照贷款合同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借款人、开发商都对最终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借款人也表示之后会按时还款,也感谢法官促成本次调解。



结语


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这类金融案件时,坚持以调促审,在保证公平的同时兼顾审理地高效,在维护当地金融秩序的同时,力求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还通过以案释法,对南县相关银行提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力地助推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竭力让当事人“少花冤枉钱少走冤枉路”。


 
责任编辑:颜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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