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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专题宣讲|南县人民法院举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3-06-29 08:44:5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践行“三个规定”,切实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全县律师队伍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6月20日上午,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杰作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夏志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潘德志主持会议。

宣讲会上,首先观看了南县法院“三个规定”宣传视频。随后,丁杰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践行“三个规定”》为题,围绕“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填报要求、典型案例及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四方面开展了宣讲,结合典型案例与十五种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及常见事例作了重点说明。整场宣讲既有政策内容阐释,又有具体案例分析,重点突出、切合实际,有理论高度、思想深度,对党政领导干部理解和践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丁杰表示,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的重要标尺,坚持自我革命,从自身严起,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护航南县经济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希望各级党员干部持续加强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监督力度,共同筑牢公正司法“防护墙”。

夏志才指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更是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根本保证。

      夏志才强调,深入学习“三个规定”,是拧紧思想“总开关”的内在要求,要学在深处、学在细处、学在用处;精准落实“三个规定”,是种好政治“责任田”的必要途径,要坚持“实”字当头、坚持“干”字为先、坚持“严”字托底;广泛宣传“三个规定”,是筑牢纪法“高压线”的有效手段,要注重打造宣传阵地、注重织牢制度笼子、注重引导家风家训。

县纪委监委、政法委、公、检、法、司、交警大队、全县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各乡镇政法委员共计200余名干部参会。


 
责任编辑:颜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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