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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发挥调解优势 切实护航企业发展
作者:舒慧  发布时间:2023-12-01 15:28:2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妥善化解涉企纠纷,近年来,南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办案理念,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高度重视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调解这一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司法职能,加强中小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一、诉前调解不收费,企业维权“零成本”。


2021年11月,南县人民法院成立了“一站式多元纠纷调解工作室”,通过外聘调解员,及“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引导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后、法院立案受理前,自愿选择纠纷解决非诉渠道,发挥诉前调解优势进行登记和调解。调解成功后可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无需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该机制可在不缴纳诉讼费的情况下进入调解,进一步加速涉企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让企业解决纠纷省时、省力、省心、更省钱,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2023年4月26日,该调解室成功调解了南县A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县B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某纺织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和租赁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共计800余万元。并对两份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为涉案企业节省了40000余元的诉讼费用,更避免了对企业融资和发展的不良影响。

诉前调解中心调解案件



二、诉中调解形式多,化解矛盾解企困。

近年来,南县法院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态度,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创新调解方式,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通过现场调解、电话调解、网络调解、多元调解平台调解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举措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其中电话调解、网络调解、多元线上调解平台调解等新的调解形式,即解决了线下调解的地域限制,保证了矛盾调处的私密性,又可以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矛盾纠纷,实现了矛盾纠纷解决的零支出,节省了成本,更避免了当事人当庭对峙时矛盾失控的风险,更高效便捷的解决了矛盾纠纷。





4月11日,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原、被告均为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达120余万元,主审法官通过电话调解、微信调解的形式,多次与双方企业的负责人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后,涉案企业于当日支付货款70余万元;9月12日,南县人民法院通过现场查看、勘验确定相关数据,成功调解涉当地某电子厂的四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方某电商平台购买的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通过投诉至电商平台、致电当地“消费者热线”均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10月18日,最终起诉至南县人民法院,因涉案企业为山东某车业有限公司,为解决当事人来回开庭的不便,南县人民法院通过“多元调解平台”多次与车业公司负责人沟通,成功调解该起纠纷,既为消费者挽回了大额损失,也减少了外地企业远程奔波的诉累,获得了原、被告的一致好评。


民事审判庭法官到现场勘察数据



三、执行、调解一体化,企业执行“加速度”


今年来,南县人民法院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高质量、高标准执行好每一起涉企业案件,切实实现法治化的“最后一公里”。南县人民法院设置了调、裁、执专门窗口,开通了执行绿色通道,持续推进“指导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诉裁集中办理-诉讼程序收底-执行专项办理”的工作机制,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诉前保全提醒、诉中摸排线索、执行个案督促等形式,通过人人参与、案案加码来督促履行机制。10月,南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南县某建筑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申请,该案执行标的逾1000万(本金+利息),诉讼过程中,被告因对工程价款有异议,曾提起反诉。经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方努力,双方互谅互让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企业于当天交付了工程款100万。

执行干警到田间地头做当事人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障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为企业保驾护航,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蒙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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