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两季风干物燥,是火险多发季节。防止火灾、杜绝各类消防隐患对保护干警以及来访、来参加诉讼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非常重要。为进一步增进干警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南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开展以“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演练活动。活动分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安全培训、疏散逃生演练以及灭火器使用四个阶段,11月28日,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小军主持,院法警大队牵头组织的消防宣传演练活动圆满完成。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南县人民法院成立了消防演练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丁杰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曹小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演练总体工作的安排;法警大队全体队员为成员,负责演练的实施工作;分楼层在综合办公室、刑庭、执行局、综合审判庭、立案庭确定义务消防队员6名,负责引导本庭室人员疏散等工作。
培训课上,县消防救援大队宣传科宣传员刘佳瑶讲解了防火、灭火、逃生、报警等消防常识,并罗列出各种灭火救灾工具,向在场干警介绍其使用方法和作用。
在应急演练中,由干警模拟发现六楼办公区内一处起火,立即查看并报告法警大队,法警大队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疏散指令,包括根据现场火势情况确定应急等级,确定带领义务消防队自行扑灭,组织人员扑灭,以最快的速度引导 119 火灾救援人员到达准确目的地等多个步骤。
随后,在消防救援大队宣传科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干警们现场学习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这次消防宣传演练活动环环相扣,生动紧凑,让干警们身体力行掌握消防预防、消防逃生、灭火器正确使用知识,有效提高了干警们的消防意识、防范能力、火场自救和逃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