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行到位373761.86元,第一时间为受害者家属追回了全部赔偿款,这是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岁末执行攻坚行动”以来取得的又一成果。
2023年1月8日,受害人刘某某在义务帮工过程中因高空作业发生意外,导致死亡。经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河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需向受害人家属分别赔偿损失371859.6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河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2024年1月13日,申请执行人(受害人家属)向南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因案件涉及民生,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立案当天就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河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向被执行人公司送达了执行相关文书,要求该公司快速筹集资金,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告知公司如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院除依法强制执行外,还可视情况对被执行公司及其负责人采取拘留、罚款惩戒措施。同时,南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积极查找被执行公司的财产,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
经沟通,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承诺会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但请求执行法院能给几个月的履行时间。执行法官耐心解释,告知执行法院会依法保证该公司的合法权益,但该案比较特殊性,被执行公司需要换位思考受害人家属此刻的心情,想尽一切办法支付本案的赔偿款。之后的几天时间,执行法官继续通过电话、微信多次向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反复督促被执行人公司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被执行人公司终于向本院缴纳了赔偿款371859.6元,并按要求将迟延履行金1902.26元也缴纳到位。至此,这起涉民生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从南县人民法院顺利领取了全部执行款373761.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