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评定“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的结果出炉,南县人民法院再次被评定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并授予流动红旗。自湖南法院开展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以来,南县人民法院已六次蝉联该项荣誉。
我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严格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将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现代化诉讼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