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感谢法庭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是你们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感动了我们,司机酒后驾驶造成我父亲受伤、我母亲去世,我们子女内心非常悲痛,司机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事故没有处理好我们非得和这个司机耗到底,不管官司打到益阳中院也好,打到省高院也罢!”
近日,在南县法院九都山法庭调解室内,由退休法官返聘后担任诉前调解员的谭桂良一日之内调解了2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专业的法律素养、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左某某饮酒后于凌晨3时47分驾驶小型轿车与同向行驶的刘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追尾相撞,致刘某某及车上乘客曾某某倒地。发生交通事故后,左某某将车辆停在现场并下车站在伤员附近指挥过往车辆绕行,3时51分小型轿车由于撞击防盗装置开始闪烁和鸣笛,4时0分,左某某上车操作后车辆闪烁和鸣笛熄灭,左某某随即下车继续指挥过往车辆绕行,此阶段左某某一直未在事故现场放置安全防护设施。4时6分许,王某某驾车驶入交通事故现场,将倒地的刘某某及曾某某再次碾压,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两次事故造成电刘某某受伤,曾某某死亡。两起案件诉至九都山法庭后,谭桂良多次联系案件亲属,耐心的听取他们的诉求,又多次面对面的与当事司机沟通,宣讲法律知识。在案件开庭当天又对司机推心置腹、释法明理,经过将近一天的时间,在下午4点多时原告与2位司机、2个保险公司终于达成了和解。左某某向受害方表达了自己的愧疚之心,并非常感谢法庭对此2案调解成功。
近年来,南县法院创新举措、搭建平台、激发活力,引导退休法官发挥自己优势,积极参与案件诉前调解。2022年底南县法院聘请退休法官谭桂良到九都山法庭担任调解员,九都山法庭是专业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谭桂良主要从事道交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和相关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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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桂良退休前是南县法院审委会委员,有着丰富的专业法律知识,返聘后负责道交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法庭工作人员收到当事人的材料送达后,由调解员根据伤者诉求联系司机、车主、保险公司等当事人进行沟通,为他们讲解交通法规,针对具体案情做调解工作,尽量能将案件化解在诉前。同时,针对到法庭咨询的群众,也能利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为他们答疑解惑。
“多打几个电话,多跑几次腿,多沟通,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就没有解不了的矛盾”,谭桂良经常和庭里的同事传授自己的调解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