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力赋能 以学促干
12月26日,南县法院举办新《公司法》专题讲座,邀请湖南大学法学院肖和保教授进行授课,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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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所有在家局、院领导,从事刑事、民事政法工作的所有人员,以及县高新区、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龙头企业高管人员代表共计15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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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和保教授以“新公司法的挑战与应对”为主题,重点围绕“公司之价值”“公司法修改原因”“股东权利与义务”“公司权力分配”“董监高的义务与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通过法条新旧对比,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旁征博引,为解答政法工作实务困惑、增强业务实操能力提供了宝贵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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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公司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新《公司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体现,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深入加强学习,切实把握好新《公司法》的创新要点和实施。
紧扣工作实际,结合新《公司法》的内容要义全面履职。
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将新《公司法》的新要求转化为公司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政法单位要将新《公司法》的相关理念、制度、规则全面、精准落实到政法工作中,全面准确理解适用新《公司法》。
聚焦中心大局,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政法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保障。要持续开展系列护企专项行动,定期走访企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指导企业加大自我保护力度,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企业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不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职责。